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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发〔2011〕183号附件: 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
日期:2011-06-28 
 

附件:          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

 

序号

行为类别

不良行为代码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行为认定依据

处罚处理依据

处罚处理

计分标准

 

企业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1

安全管理

GQJL101001

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四条第三款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五十七条第(四)项

责令改正

2

2

3

3

罚款10万元

5

5

6

6

罚款10-30万元

5

5

6

6

罚款30万元

10

10

12

12

2

安全管理

GQJL101002

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四条第一款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五十七条第(一)项

责令改正

1

1

2

2

罚款10万元

2

2

3

3

罚款10-30万元

3

3

4

4

罚款30万元

4

4

5

5

3

安全管理

GQJL101003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四条第二款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责令改正

2

2

3

3

罚款10万元

5

5

6

6

罚款10-30万元

5

5

6

6

罚款30万元

10

10

12

12

4

安全管理

GQJL101004

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四条第二款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五十七条第(三)项

责令改正

3

3

4

4

罚款10万元

5

5

6

6

罚款10-30万元

5

5

6

6

罚款30万元

10

10

12

12

5

 

安全管理

 

GQJL101005

 

注册监理工程师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四条第三款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五十八条

 

停止执业资格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5年内不予注册

 

 

20

12

6

安全管理

GQJL101006

未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十二条第(四)项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号)第三十二条

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

2

2

3

3

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3

3

4

4

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30000元罚款

4

4

5

5

7

安全管理

GQJL101007

未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第二十二条第(一)项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号)第三十二条

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

2

2

3

3

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3

3

4

4

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30000元罚款

4

4

5

5

8

安全管理

GQJL101008

未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第二十二条第(二)项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号)第三十二条

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

2

2

3

3

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3

3

4

4

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30000元罚款

4

4

5

5

9

安全管理

GQJL101009

未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号)第二十二条第(五)项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号)第三十二条

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

2

2

3

3

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3

3

4

4

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30000元罚款

4

4

5

5

10

安全管理

GQJL101010

未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号)第二十二条第(三)项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号)第二十二条第(三)项

责令改正

1

1

3

3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3

3

5

5

 

11

安全管理

GQJL101011

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未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未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号)第二十二条第(六)项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号)第二十二条第(六)项

责令改正

1

1

3

3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3

3

5

5

12

安全管理

GQJL201001

未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质证书情况、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第一条第(一)项第5、6子项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第一条第(一)项第5、6子项

责令改正

3

3

5

5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5

5

10

10

13

安全管理

GQJL201002

 

 

 

 

 

未按工程项目特点设立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人员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第一条第(一)项第1子项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第一条第(一)项第1子项

责令改正

1

1

3

3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3

3

5

5

14

安全管理

GQJL201003

未对施工现场和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进行审查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第一条第(一)项第3子项第(1)目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第一条第(一)项第3子项第(1)目

责令改正

1

1

3

3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3

3

5

5

15

安全管理

GQJL201004

未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审查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第一条第(一)项第3子项第(3)目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第一条第(二)项第3子项第(3)目

责令改正

1

1

3

3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3

3

5

5

16

安全管理

GQJL201005

 

 

 

未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第一条第(一)项第3子项第(2)目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第一条第(一)项第3子项第(2)目

责令改正

1

1

3

3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3

3

5

5

17

安全管理

GQJL201006

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编制专项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第五十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第七十六条

责令整改

1

1

3

3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3

3

5

5

18

安全管理

GQJL201007

未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监测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第五十一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第五十一条

责令整改

1

1

3

3

19

安全管理

GQJL201008

未对视频监控系统、门禁智能监控系统和第三方监控量测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意见》(京建施〔2009140)第二条第(六)项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意见》(京建施〔2009140)第二条第(六)项

责令整改

1

1

3

3

20

安全管理

GQJL201009

未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管线防护措施,未进行重点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关于加强基础设施管线施工防护和拆除工程施工 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

(京建施〔2006256号)第九条

《关于加强基础设施管线施工防护和拆除工程施工 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

(京建施〔2006256号)第九条

责令整改

1

1

3

3

21

安全管理

GQJL201010

未审查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情况

《北京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若干规定》(京建施〔2006669号)第七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若干规定》(京建施〔2006669号)第七条

责令改正

3

3

5

5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5

5

10

10

22

安全管理

GQJL201011

未履行监督职责,对施工单位实施未经专家评审的施工降水方案或者未综合利用抽排的地下水不予制止,也未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管理办法》(京建科教〔20071158号)第十六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管理办法》(京建科教〔20071158号)第十六条

责令整改

1

1

3

3

23

安全管理

GQJL201012

未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安全资料进行审核,并予以签发。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第3.3.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第3.3.3

责令整改

3

3

5

5

24

安全管理

GQJL201013

未对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形成、积累、组卷进行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第3.3.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第3.3.2

责令整改

3

3

5

5

25

安全管理

GQJL201014

未对施工现场有限空间施工作业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核

《北京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京建施〔2009521)第六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京建施〔2009521)第六条

责令整改

1

1

3

3

26

安全管理

GQJL201015

在一般安全事故中监理单位负有监理责任情节严重的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京建施〔2009889)第十七条第(一)项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京建施〔2009889)第十七条第(一)项

 

责令整改

10

10

0

0

27

安全管理

GQJL201016

在较大安全事故中监理单位负有监理责任情节严重的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京建施〔2009889)第十七条第(二)项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京建施〔2009889)第十七条第(二)项

 

责令整改

20

20

0

0

28

安全管理

GQJL201017

在重大安全事故中监理单位负有监理责任情节严重的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京建施〔2009889)第十七条第(三)项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京建施〔2009889)第十七条第(三)项

 

责令整改

30

30

0

0

 

29

质量管理

GQJL102001

未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注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责令改正

1

1

0

0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2

2

0

0

 

30

质量管理

GQJL102002

 

注册监理工程师未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责令改正

0

0

1

1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1

1

2

2

 

31

质量管理

GQJL102003

注册监理工程师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

责令停止执业1

1

1

20

12

 

吊销执业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2

2

 

32

质量管理

GQJL102004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

罚款50万元

1

1

1

1

 

罚款50-100万元

2

2

2

2

 

罚款100万元

3

3

3

3

 

33

质量管理

GQJL102005

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项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罚款50万元

1

1

1

1

 

罚款50-100万元

2

2

2

2

 

罚款100万元

3

3

3

3

 

34

质量管理

GQJL102006

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责令改正,处5万元罚款

1

1

0

0

 

责令改正,5-10万元罚款

2

2

0

0

 

责令改正,10万元罚款

3

3

0

0

 

35

质量管理

GQJL102007

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责令整改

1

1

1

1

 

逾期未改,处以10万元罚款

2

2

2

2

 

逾期未改,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3

3

3

3

 

逾期未改,处以30万元罚款

4

4

4

4

 

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0

0

0

0

 

36

质量管理

GQJL102008

 

墙体、屋面保温工程施工时,未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责令整改

1

1

1

1

 

逾期未改,处以10万元罚款

2

2

2

2

 

逾期未改,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3

3

3

3

 

逾期未改,处以30万元罚款

4

4

4

4

 

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0

0

0

0

 

37

质量管理

GQJL102009

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预拌砂浆、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按照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签字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责令改正,处50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

1

1

1

 

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

2

2

2

 

责令改正,处100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3

3

3

3

 

38

质量管理

GQJL20200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时,发现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未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京建质〔2005999号)第八条第(三)项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京建质〔2005999号)第八条第(三)项

责令改正

1

1

1

0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2

2

2

0

 

39

质量管理

GQJL202002

监理单位未按要求组织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第

责令整改

1

1

1

0

 

40

质量管理

GQJL202003

对未进行施工前条件验收或验收未通过、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未下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或施工单位拒不停工,未向建设单位报告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第

责令整改

1

1

1

0

 

41

质量管理

GQJL202004

当视频效果不能满足视频旁站工作需要时,未将视频旁站监理改为现场旁站监理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试行)》第十六条

责令整改

1

0

1

0

 

42

质量管理

GQJL202005

监理单位未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旁站监理专项方案,或旁站监理专项方案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或旁站监理专项方案未报送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试行)》第七条第(一)款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试行)》第十六条

责令整改

1

1

1

0

 

43

质量管理

GQJL202006

旁站监理人员未按照施工单位通知的时间对旁站监理项目施工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理;或未认真履行旁站监理职责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试行)》第九条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试行)》第十六条

责令整改

1

0

0

1

 

44

质量管理

GQJL202007

旁站监理人员不具备工程相关专业知识,或未取得培训上岗证书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试行)》第八条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试行)》第十六条

责令整改

1

0

0

1

 

45

质量管理

GQJL202008

分户验收合格后,未按户出具由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验收专用章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京建质〔2005999号)第八条第(四)项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京建质〔2005999号)第八条第(四)项

责令改正

1

1

1

0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2

2

2

0

 

46

质量管理

GQJL202009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监理单位未督促施工单位规范制作并安装“工程标牌”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京建质〔2005999号)第十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京建质〔2005999号)第十条

责令改正

0

0

1

1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1

1

2

2

 

47

质量管理

GQJL202010

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未依据分户验收情况组织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或者预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未在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上签署意见并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出工程量评估报告

《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质〔2009383号)第五条第二款

《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质〔2009383号)第五条第二款

责令改正

0

0

1

1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1

1

2

2

 

48

质量管理

GQJL202011

未按要求编制项目监理大纲,或未制定监理方案、监理细则、监理旁站计划,或制定监理方案而未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意见》(京建施〔2009140号)第二条第(二)项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意见》(京建施〔2009140号)第二条第(二)项

责令改正

1

1

1

0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2

2

2

0

 

49

质量管理

GQJL202012

旁站监理人员未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2]189号)第六条第(一)项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2]189号)第十一条

责令改正

0

0

1

1

 

50

质量管理

GQJL202013

旁站监理人员未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2]189号)第六条第(二)项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2]189号)第十一条

责令改正

0

0

1

1

 

51

质量管理

GQJL202014

旁站监理人员未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2]189号)第六条第(三)项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2]189号)第十一条

责令改正

0

0

1

1

 

52

质量管理

GQJL202015

旁站监理人员未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2]189号)第六条第(四)项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2]189号)第十一条

责令改正

0

0

1

1

 

53

质量管理

GQJL202016

旁站监理人员在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时,未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未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2]189)第七条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2]189)第十一条

责令改正

1

1

1

1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2

2

2

2

 

54

质量管理

GQJL202017

总监理工程师未持有工程监理单位的委托授权书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111号)第一条第(四)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111号)第五条第(一)项

责令整改

1

1

1

0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2

2

2

0

 

55

质量管理

GQJL202018

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担任3项以上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111号)第一条第(四)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111号)第五条第(一)项

责令整改

1

1

1

0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2

2

2

0

 

56

质量管理

GQJL202019

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工程现场时未指定总监代表,或虽指定总监代表,但该总监代表不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111号)第一条第(四)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111号)第五条第(一)项

责令整改

1

1

1

0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2

2

2

0

 

57

质量管理

GQJL202020

在工程质量监理过程中,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未包括规定内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111号)第二条第(七)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111号)第五条第(一)项

责令整改

1

1

1

0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2

2

2

0

 

58

质量管理

GQJL202021

监理人员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工程,未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111号)第二条第(八)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111号)第五条第(一)项

责令整改

0

0

1

1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1

1

2

2

 

59

质量管理

GQJL202022

未对规定范围内建设工程使用预拌砂浆进行有效监督,对必须使用而不使用预拌砂浆的,未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或者提请建设单位改正

《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预拌砂浆的通知》(京建材[2006]223号)第二条第(四)项

《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预拌砂浆的通知》(京建材[2006]223号)第七条

责令改正

0

0

1

1

 

逾期未改的

1

1

2

2

 

60

质量管理

GQJL202023

在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过程当中,旁站监理人员未取得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培训上岗证书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

(试行)》

(京建发〔2010745号)第十条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试行)》

(京建发〔2010745号)第十七条

责令整改

1

1

1

0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2

2

2

0

 

61

质量管理

GQJL202024

允许所监理工程使用建筑材料目录中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

《北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管理办法》(京建材〔2009344号)第二十条

《北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管理办法》(京建材〔2009344号)第二十条

责令改正

1

1

1

1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2

2

2

2

 

62

市场行为

GQJL103001

工程监理单位以欺骗手段取得《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监理业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79号)第六十条第三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79号)第六十条第一款

罚款1倍酬金

1

1

0

0

 

罚款1-2倍酬金

2

2

0

0

 

罚款2倍酬金

3

3

0

0

 

63

市场行为

GQJL103002

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监理业务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79号)第三十四第二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79号)第六十条第一款

罚款1倍酬金

1

1

0

0

 

罚款1-2倍酬金

2

2

0

0

 

罚款2倍酬金

3

3

0

0

 

64

市场行为

GQJL103003

 

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监理业务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79号)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79号)第六十一条

罚款1倍酬金

1

1

0

0

 

罚款1-2倍酬金

2

2

0

0

 

罚款2倍酬金

3

3

0

0

 

65

市场行为

GQJL103004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79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79号)第六十二条第二款

罚款25%酬金

1

1

0

0

 

罚款25%-50%酬金

2

2

0

0

 

罚款50%酬金

3

3

0

0

 

66

市场行为

GQJL103005

注册监理工程师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的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第三十一条第(五)项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第三十一条第(五)项

1万元以下罚款

1

1

1

1

 

1-3万元罚款

2

2

2

2

 

3万元罚款

3

3

3

3

 

67

市场行为

GQJL103006

注册监理工程师受聘于2个或2个以上单位,从事执业活动的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第二十六条第(八)项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第三十一条第(六)项

1万元以下罚款

1

1

1

1

 

1-3万元罚款

2

2

2

2

 

3万元罚款

3

3

3

3

 

68

市场行为

GQJL103007

注册监理工程师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第三十一条第(一)项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第三十一条第(一)项

1万元以下罚款

1

1

1

1

 

1-3万元罚款

2

2

2

2

 

3万元罚款

3

3

3

3

 

69

市场行为

GQJL103008

注册监理工程师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第二十六条第(七)项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1万元以下罚款

1

1

1

1

 

1-3万元罚款

2

2

2

2

 

3万元罚款

3

3

3

3

 

70

市场行为

GQJL103009

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第三条第二款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第二十九条

3万元以下罚款

1

1

 

 

 

71

市场行为

GQJL103010

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办理变更注册仍执业的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第十二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第三十条

5000元以下罚款

1

1

1

1

 

72

市场行为

GQJL103011

注册监理工程师泄漏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第二十六条第(六)项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第三十一条第(三)项

1万元以下罚款

1

1

1

1

 

1-3万元罚款

2

2

2

2

 

3万元罚款

2

2

2

3

 

73

市场行为

GQJL103012

注册监理工程师超出规定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第二十六条第(九)项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第三十一条第(四)项

1万元以下罚款

1

1

1

1

 

1-3万元罚款

2

2

2

2

 

3万元罚款

3

3

3

3

 

74

市场行为

GQJL103013

投标人相互串通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第三十二条

《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第五十三条

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罚款

1

1

0

0

 

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罚款

2

2

0

0

 

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十罚款

3

3

0

0

 

75

市场行为

GQJL103014

 

中标人与招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第五十九条

《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第五十九条

责令改正

1

1

0

0

 

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罚款

2

2

0

0

 

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罚款

3

3

0

0

 

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十罚款

4

4

0

0

 

76

市场行为

GQJL103015

取得工程监理资质后不符相应资质条件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8)第七条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8)第二十三条

责令限期改正

1

1

0

0

 

逾期不改的,撤回资质

0

0

0

0

 

77

市场行为

GQJL103016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第五十四条

《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1

1

0

0

 

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2

2

0

0

 

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十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3

3

0

0

 

78

市场行为

GQJL103017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

《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第五十八条

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第五十八条

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1

1

0

0

 

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2

2

0

0

 

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十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3

3

0

0

 

79

市场行为

GQJL103018

监理单位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内容,并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要求履行义务

《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第六十条第二款

《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第六十条第二款

责令整改

1

0

0

0

 

80

市场行为

GQJL203001

工程监理单位对监理从业人员每年每人工程质量管理培训教育学时少于30学时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111号)第三条第(五)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111号)第五条第(一)项

责令整改

1

1

0

0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2

2

0

0

 

81

市场行为

GQJL203002

监理单位未对发包人、承包人的施工合同履行实施监督管理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08138)第二十七条第三款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08138)第二十七条第三款

责令整改

1

0

0

0

 

82

市场行为

GQJL203003

监理单位对承包人履行施工合同有异议,未向承包人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不改正,未向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08138)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08138)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责令整改

1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