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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报》头版刊发中国中煤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树东署名文章
日期:2024-12-26 

12月25日,《中国电力报》头版刊发中国中煤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树东署名文章《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  做好煤炭产业大文章  以能源法指导推动世界一流能源企业建设》,全文如下:


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 做好煤炭产业大文章

以能源法指导推动世界一流能源企业建设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树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能源领域法治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有助于夯实能源领域法治基础、推动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对于推动解决能源行业、煤炭产业转型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具有深远意义。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涵盖煤炭全产业链的综合性能源央企,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能源法,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强化责任担当,统筹保障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任务,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能源企业。


充分认识能源法的重大意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能源法的颁布实施,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能源领域的生动实践,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大举措,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一是突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这一根本,为贯彻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提供了制度保证。能源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能源领域法律法规顶层设计的空白,完善了能源法律体系,对能源规划、开发利用、市场体系、储备应急、科技创新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对保障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等具有重大指导作用。我们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能源法,全面准确掌握其精神实质与核心要义,不断提升能源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坚持以法治思维深入贯彻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确保能源供给的可靠性和韧性,在推动煤炭保供稳价、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中彰显中国中煤的责任担当。

二是突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这一目标,为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提供了法治路径。能源法强调能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要求建立健全保障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的能源标准体系、建立完善绿色能源消费促进和消纳保障机制,确立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制度依据,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我们要把学习贯彻能源法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机贯通,把推动能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作为长期战略任务,在能源法的框架体系下,深入研究、超前谋划“十五五”发展规划,坚定不移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行动,在践行“双碳”战略中不断擦亮中国中煤绿色发展的底色。

三是突出规范畅通能源市场这一导向,为推动完善能源市场体系明确了前进方向。能源法打破了能源行业传统壁垒,对能源转型、现代能源体系建设等发展方向进行了立法宣示,对能源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投资产权保护等进行了立法确认,着力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深刻把握能源发展大势,聚焦保供应、稳市场、控资源、提效率、降成本、抓创收、增效益,深入推进煤炭销售领域改革,加快构建具有中煤特色的一体化、数智化、低碳化的大物流体系,着力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主动在市场化体系下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准确把握能源法的战略导向,以更强烈的担当履行能源央企职责使命

富煤、贫油、少气是我国的国情,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能源法强化了煤炭作为化石能源的基础保障和系统调节作用,对煤炭产业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产业科技创新等方面提供了规范指引。煤炭产业在全面贯彻落实能源法的过程中,应坚持以煤为基,做好煤炭这篇“大文章”,进一步夯实国家能源安全“兜底保障”根基。

一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当好煤炭保供“顶梁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源保障和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是须臾不可忽视的“国之大者”。能源法将“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作为立法目的,提出要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健全能源储备制度和能源应急机制,提升能源供给能力,保障能源安全、稳定、可靠、有效供给。中国中煤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用户,圆满完成抗疫保供、冬奥保供、民生保供,以及春节假日、重大活动、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煤炭供应。2021年以来累计向电力、钢铁等下游企业让利超千亿元,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降低用能成本、稳定经济大盘。下一步,中国中煤将深化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产能管理机制,落实产能储备政策,按照企业所有、政策引导、监管有效的原则建立社会责任储备,积极参与国家煤炭储备基地建设,推动煤炭产能保持合理裕度和足够弹性,增强供给保障能力,更好发挥煤炭在能源供应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争当绿色发展“排头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能源法明确了能源产业转型方向,提出积极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煤炭作为主体能源的格局短期内不会改变,推动煤炭行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更显迫切。“十三五”期间,中国中煤积极响应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扎实推进央企煤炭专业化重组,牵头组建中央企业煤炭资源优化整合平台,新增煤炭产能1亿吨、煤炭资源储量300亿吨。进入“十四五”时期,立足新发展阶段,坚决落实“双碳”目标要求,按照“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思路,率先提出并大力推进煤炭和煤电联营、煤电和可再生能源联营“两个联营”发展模式,立足资源侧、面向市场侧优化产业布局,主业规模合理增长,发展质量稳步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下一步,中国中煤将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煤炭绿色开采和清洁高效转化利用,优化煤炭开发布局和产业结构,鼓励发展矿区循环经济,采用先进技术和高效设备,推动燃煤发电清洁高效发展,增强燃煤发电调节能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三是推动能源科技创新,勇做原始创新“先行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推动关键技术、核心产品迭代升级和新技术智慧赋能,提高国家能源安全和保障能力。能源法鼓励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支持能源开发利用的科技研究、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目前,中国中煤承担的工业绿色低碳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任务正式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正在积极推进。10万吨/年“液态阳光”示范工程列入国务院国资委央企产业焕新行动生物技术产业应用项目,已经开工建设。部署深部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地下空间利用等9项“战新任务”,在生物技术、新材料、未来空间、节能环保等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大海则煤矿智能化建设、蒙陕深部矿区冲击地压防治等重大专项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下一步,中国中煤将继续把科技创新放在全局工作的核心地位,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数字化建设,大力推进绿色低碳等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构建具有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特征和符合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要求的现代化煤炭产业体系。


深入践行能源法的原则要求,以实干实绩推动中国中煤更高质量发展

以法为先、以法为重。中国中煤将以能源法实施为契机,深刻把握能源央企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引领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使命,构建完善以煤炭为基石、以煤基清洁高效转化利用和能源综合服务为两翼、以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要增长极的协同发展产业格局。

一是持续优化产业发展布局。中国中煤坚持融入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地方发展规划,不断优化自身产业布局,着力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完善产业体系,提升资源端和市场端协同发展能力。依托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等资源端产业集群优势,按照基地化、园区化、规模化、绿色化开发方式,加快布局一批现代化能源化工和多能互补综合能源基地,提升区域发展集中度,增强区域发展竞争力。依托区域产业资源优势和物流营销体系,加大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清洁高效火电、新能源等产业投资开发力度,深入推进西部地区“两个联营”示范基地项目落地,打造市场端综合能源基地,增强国家经济发展重点区域的能源保供能力。

二是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中国中煤将持续深化“两个联营”,优化发展煤电产业,按照国家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产业导向,适度有序扩大煤电规模,继续优化装机结构,着力提升生产运营质量。科学发展煤化工产业,按照量水而行、市场导向、清洁低碳、创新引领的发展原则,推动煤化工产品升级和技术创新,促进向高端高固碳率产品转型,积极耦合可再生能源、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前沿技术,实现高端化、差异化、精细化发展。瞄准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实现“双碳”目标,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大科技项目布局,攻关核心技术、前沿技术和“卡脖子”技术,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三是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中国中煤将充分发挥煤炭全产业链优势,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构建“煤-电-化-新”多业耦合发展的中煤模式,打造煤炭、煤电、新能源和煤化工致密性产业链,实现煤炭从原料到材料、由低端到高端的产业升级,持续优化能源供应结构,不断提升清洁能源保障能力。加强节能降碳管理,健全完善碳排放管理体系,制定科学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标准,适应“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加快壮大新能源产业规模,通过碳汇开发和技术创新,致力减碳、控碳、用碳,稳固构建碳排放对冲机制,以“产炭不排碳”理念引领煤炭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面向未来,中国中煤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煤炭产业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贯彻落实能源法,锚定一流目标,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奋勇争先,加快打造煤炭产业新质生产力前沿阵地,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中国电力报)